关于做好台州市电化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1、申报截止时间:
2、课题组须进行前期论证,填写课题申报表,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申报材料一式3份。
3、申报者要求具有县市区级或以上课题的研究经验(申报书上应出具相关复印附件)。
4、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,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,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(含二个)课题的申请。
5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:(1)课题负责人目前仍承担省、市课题的研究的;(2)前三年内发文中止的课题负责人;(3)申报人不是课题实际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。
6、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后,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,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中止处理。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,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。
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
附件:课题申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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